算术基本定理,又称为正整数的唯一分解定理,即:每个大于1的自然数均可写为几个质数的积,而且这些质因子按大小排列之后,写法仅有一种方式。
先给出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,请将其写成质因数乘积的形式,如:
6=2*3
12=2*2*3
25=5*5
37=37
……
输入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
输出质因数分解等式
12345
12345=3*5*823